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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线是什么?房屋一部分在红线外该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 2024-04-03 09:45:05 来源:新闻中心

  但是拆不拆迁不是大家想的那样简单,如果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扩宽道路、建设高铁、高速、轻轨等),确需要征收老百姓房屋或是土地的话,那么,有关部门一般也会先行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不过,这个征收范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确定的。也不是说同村人或邻居家拆迁了,自己家也一定就在拆迁范围内。

  在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时,有关部门通常会依据建设规划,相关的设计图纸,数据等材料,以及老百姓房屋居住、经营状况以及旁边的环境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征收范围。

  所以很多人会比较关注“拆迁红线”,如果自家被划到红线内,应该就是要拆迁的。那么什么是拆迁红线关于“房屋征收红线”的有关概念

  征收拆迁时为了明确征收范围在该区域的航测图上通常要用红线标出征收范围的边界线,所以叫红线图。

  不是说某某村或是某某家被纳入征收范围,自己家就一定会在征收范围内,一般征收方在确定征收范围后,会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或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大家可以看到,征收公告内容中必须要有征收范围等事项,这也是有意在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

  一般土地征收公告或是房屋征收决定会张贴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比如说村庄路口或是公告栏里等,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或是房屋征收决定,那么老百姓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红线范围内临时抢建,拆迁补偿不予发放,依据有关规定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改建、扩建、抢建部分是不进行补偿的。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的最终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一般来说,征收房屋时不会对一个建筑整体一分为二的进行征收,但又因为有关规定法律规定,要求征收部门在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时必须受到建设规划红线的约束,不得进行任意突破。如果因规划不合理,致使整幢房屋的一部分未纳入规划红线范围内,征收部门就应该出于实用性、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征收。

  这一原则也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典型征拆案例的裁判规则中,该案中,“201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启动某大道建设项目,杨某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之后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并作出了《征收决定》,征收杨某的整栋房屋,并给予合理补偿。杨某不服,认为其部分房屋不在该项目建设拆迁许可范围内,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无权征收其部分房屋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上述案例我们大家可以看出:如果因为征收规划不合理,导致被征收人的部分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外时,征收部门应当考虑房屋的情况,合理认定红线范围内房屋和红线范围外的房子是不是具有一体、不可分割性,此外,还要具体分析拆除对剩余部分房屋的功能、使用和安全造成的影响等。

  不应该机械地理解法律,固执地遵守征收范围进行征收,而是应该基于实用性、居住安全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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