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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让电动车火灾防控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23-12-01 16:53:52 来源:半岛bob/别墅区

  原标题:《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让电动车火灾防控有“法”可依

  今年6月,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发生火灾,火灾起因疑似为电瓶车自燃。电瓶车是短距离出行的理想代步工具,近几年的持有量持续增加。但因不当放置、不当充电等原因,涉及电瓶车火灾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日前,四川成都某小区,一住户将电瓶车搬入电梯间,不料电梯上升过程中突然自燃,电梯轿厢内,包括3名男子、1名女士以及1个婴儿都被烧伤……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居住小区内的电瓶车充电及规范放置作了禁止性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也提出警告、罚款的具体责罚。规定的施行,将为电瓶车的消防安全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依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电动车在火灾中,既是引火源,又是燃烧物,更是毒气弹。中山大学工学院广东省消防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曾于2018年6月在《火灾科学》期刊发表一篇题为《楼梯间电动车火灾数值模拟研究》的报告,指出楼梯井电动车火灾呈典型的烟囱效应现象,短暂燃烧,浓烟迅猛。试验中,起火后的楼梯间平均温度约在370℃,最高温度超过1000℃ 。火灾后期在喷淋作用下,CO(一氧化碳)浓度有所增加 。

  电动车若停放不当,突发火情后危害很大。从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公开发布的电动车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来看,多数电瓶车火灾发生于充电阶段,起火原因多为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由于电瓶车外饰材料基本都是易燃的塑料,线路短路后,很容易引燃车身,进一步加剧火势。另外,电动车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多发生于多层居住建筑,电动车违规在楼内充电或未与楼梯间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主要致灾因素。

  提高电瓶车质量,规范生产是基础。2018年1月16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修订《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瓶车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提高电瓶车的防火安全性能等级,对预防电瓶车火灾有及其重要的作用。该规范也就是近年大众熟知的电瓶车“新国标”。

  防范电瓶车火灾,还需规范充电及停放场所。早在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曾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求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或充电。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物业、居委会等管理组织开展不规范停放、充电的摸排及清理劝导,拒不清理的可向公安派出所及消防机构报告。另外,2018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还专门召开“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突出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

  事实上,规范停放和充电这个环节,现实展开有难度。主要的制约在两方面:住宅空间资源紧张以及住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从福建省消防救援部门近几年发布的电动车规范整治行动来看,小区划定区域,集中停放充电,是治理电动车火灾隐患的良方,但也是难处。特别是对老旧小区来说,住户多,空余公共场地有限,设置规范充电处又要共同出资,这都是不小的阻力。没固定停车场所解决实际问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又没有时时强制力的监督约束,整治行动往往成为“一阵风”。不久后,私拉电线充电、楼梯间停放充电、电梯运载电动车等现象又会卷土重来。而媒体公开报道的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整治电动车火灾隐患工作,每年都进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这类现象难以禁绝。

  2021年3月下旬,平潭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长福麒麟湾地下一楼存在为给电瓶车充电而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接到举报后,该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确实存在居民在楼道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经现场拍照取证、入户告知劝阻后,平潭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海坛片区、岚城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就小区内存在的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进行治理,共清理150多条违规充电电线日,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严羽社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7月7日,泉州市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电瓶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瓶车不规范充电、电瓶车销售商违规销售等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这些办法是让住户“做不到”电瓶车进楼道、进电梯,那么有没有很好的方法让住户“不敢做”“不想做”呢?法律和法规完善,营造社会共治意识的氛围,是根本办法。不过法规有滞后性,需要对社会现象进行总结。从现有施行的法规来看,在未给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实质性损害前,很难形成有效约束。但事故若发生,惩戒又显得有些太迟了。因此,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事前法律责任承担,是有必要被补充的。

  已有了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工处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规定》出台之前,对于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因此《规定》的施行将有重要意义。

  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也有相关联的内容的补充。《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应当对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来维护。在业主责任方面,禁止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用电梯,并不得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电梯安全运作的行为。

  立法不断完善,还可借鉴“他山之石”。《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可作为参考。该《条例》指出,乘客乘用电梯时,应当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的要求,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用乘客电梯运载摩托车、电瓶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质或者别的可能影响电梯安全的物品。

  ,要求我省物业企业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集中开展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专项整治,严禁电瓶车进电梯、上楼、入户。福建省消防救援部门长期联合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多项专项整治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只有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公约”,主动消除身边火灾风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各类火灾事故,远离火灾伤害。法律和法规只是最低标准,平安的社会生活环境,需要大众共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尊重别人的生命,为他人和自己负责。

  1、不要乱拉乱接,要规范布线、电池检测:如发现电池起包,一般是由于漏气、变质所致,此时不能再使用,否则易发生爆裂。

  5、要购买品牌电池,别用劣质插座。还可在插座上安装一个自动断电器,如此便能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或加装漏电保护器,以防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