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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能否商用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立法听证

发布时间: 2024-03-10 21:12:17 来源:新闻中心

  本报讯(记者 郝蕾)住宅房屋用来开公司,办商店、麻将馆。这种现象招来很多业主的反感,却又无力阻止,住宅房屋能不能改作商用?很多业主希望《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住进新房一年多来,张先生几乎就没安生过,一墙之隔的邻居把自家房屋改成了网络机房,100多平方米的房屋里摆满交换机、传输设备等大型运营设备,24小时工作。“这个邻居让我没办法忍受,不仅被噪音侵扰,更可怕的是机房产生的电磁辐射很可能成为我的健康杀手”。“买房合同上写着,我们购买的都是成套住宅,买受人不得更改房子用途,可邻居的行为已经对我们这些住户造成了特别大的影响。”为制止邻居的行为,张先生和其他业主多次找到物业公司,但问题都未得到解决,“业主在自己家干啥事儿,我们也不好干涉。”物业公司对此表示很为难。

  民用住宅改为商用,开公司、办事处,开麻将馆或是开商店,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住宅房屋到底能不能改做商用?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这样规定:物业使用中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排放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发出超过规定的相关标准的噪声等。

  遇到上面讲述的情况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规定正是为了制止一些人利用民用住宅做商业经营,从而损害他人利益。张先生的邻居将住宅变成工作场地,虽不属商用,但产生噪音和电磁辐射,也侵害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家隔壁的麻将馆天天通宵营业,麻将声吵得我休息不好,更让我担心的是有些人钱输光了,会不会顺便来我家偷东西”;“我家住在商住两用楼上,有些非法公司开在住宅里,电梯里贴满各种污言秽语和不堪入目的图片,每天送孩子上学我都害怕他看到这些广告。”

  记者发现,在网上的很多业主论坛里,民宅商用的行为遭到大多数住户的一致反对,但业主们也苦于这种现象难以被制止,因为物业表示,面对两方业主,他们往往只能协调双方利益,却特别难找到一个平衡点。

  “住宅当然不应当改作商用。”刚买了新房的刘先生态度坚决,“我花几十万买房,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居住环境。结果我的邻居开公司、开商店,每天进出小区的人员混杂,我就难免对我家的安全担忧,这对我们正常居住业主的利益是一种损害。”刘先生认为,如果住宅房屋被随意改做商用,无疑会给相邻业主带来安全隐患。

  也有市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小区内有个家政公司、租车公司,也能给业主提供便利,只要不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也不一定全部禁止。但应当在法规上予以限制,可能对其他业主利益带来损害的就不能做,而且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相邻业主同意。“很多小本买卖也是没办法,写字楼租不起,小区环境好租金还便宜,只要能确保是正规单位、不偷不抢,我们也没什么意见。”也有人说理解。

  本报将持续关注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您可登录省人大常委会网站查看《修订草案修改稿》全文,将您对法规内容的建议通过本报热线()告诉本报。《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旁听公民报名须知:#p#分页的标题#e#

  地址: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109室或1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