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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住所可以作公司注册地址吗?商场监督处理局:不行以

发布时间: 2024-02-27 06:20:04 来源:新闻中心

  近来,昆区一名居民经过黄河云民声频道咨询,其自己想建立网络公司,但不知注册地址是否有必要为商业用房?

  答:针对该问题,记者到昆区市民大厅商场监督处理局窗口了解状况。一名窗口工作人员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背法令、法规以及处理规约,将住所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所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恪守法令、法规以及处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赞同。也就是说住所是不行当作注册地址的,需求处理“住改商”手续后,方可作为注册地址。该手续需求自己所住居民楼特别的份额的业主签字赞同。假如经营规模触及环保、噪音等问题,影响到周围居民生活,也是不行当作注册地址的。

  此外,若注册地址为自有场所,应当提交自有场所房子的权属相关证明。具有产权的,需供给产权证明复印件;租借别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借协议和所租借房子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需提交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等部分出示的赞同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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