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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能注册公司吗? 普通住宅楼内是否允许开办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1-10 11:06:08 来源:新闻中心

  一、注册深圳公司的流程1、公司的名称(深圳市+字号+行业+深圳公司)2、公司地址(地址需要出示准确的所属街道及道路)3、法人、监事人、股东身份证原件4、投资比例(股东两个以上提供准确比例)5、注册投资的金额(实行认缴制,能不用出资,但注册投资的金额必须有,**低三万)6、法人、监事人、股东个人U盾7、公司经营范围

  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和集体土地,其中又细分为划拨或出让,这些可以直接查看土地证,或者预售许可证上都有详细的显示。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产的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也会不同;法律规定,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高期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只有建造在纯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才是70年。

  像北京要求须是办公写字楼或商业用房,或是备过案的宾馆,配套公建等看详细情况吧,公寓、住宅、商住两用房一般不能注册。

  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内资公司,内资公司就是投资方为中国大陆国籍的人或是投资的企业再投为内资企业,反之为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在我国有以下几种形式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内资公司要注意的就是注册地址的选择,注册地址的选择成为现在注册公司的一个难题。

  想要开公司面临的事情还是很多的,首先开公司一定要要有相应的注册地址,租住写字楼的花费太高这个对于初创的企业来说是个巨大的资金负担,那么住宅地址是不是能够注册公司呢?

  1、每个地方工商局的要求不一样,大部分地方是规定登记地址必须是商务用途的办公楼才可以。

  北京市教委、市人社局联合公布《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以下简称《办学标准》),对民办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举办者、场所和教学作出明确规定。

  《办学标准》提出,禁止中**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在职教师,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国际全球等字样。此外,居民住宅、地下室不能作为办学场所。

  为促进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在《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市教委昨天发布《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简称《办学标准》)。《办学标准》中提出,此标准适合使用的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

  《办学标准》中指出,从事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拥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在其网站及教学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办学标准》同时强调,民办幼儿园不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范畴;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利用网络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活动的机构,其设置标准另行制定;国家及本市对中外合作培训机构的设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于上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商住两用楼,在楼房的使用性质上,既可以用作办公的场所,又可以日常居住。在同一区位里,其价格相对于写字楼及纯商品房的价格要低,因此受到一些中小公司,以及不少市民的青睐。

  所谓的商住房,其实姓商,不姓住。是开发商把用地性质定为商业公建的项目,建造成了可用于居住的产品对外出售,并设计有独立的厨卫和水电,但是本质上是办公性质的房屋,但是形式上是住宅。 不在这次办法的限制范围内。

  商品住宅商住两用房,既可以居住,又能注册公司办公,是适应一线城市发展政策和年轻人生活发展的新型居住形式。建立在综合用地上的既可办公又可居住的一种产品。是指“十一五”时期,国家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在民办教育场所的条件方面,本市此次要求,一定要有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固定场所,场所的房屋产权清楚,如系租赁,应签署3年及以上的有效协议(或合同);如举办者自有场所,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其实,之前,天津教委也下发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也要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转租房屋、居民楼、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

  商住公寓在这次的管理办法里并没有禁止,因为商住公寓实际上的性质就是商业房,它的产权是50年。商住房是按照商业房拿的产权证,既可以在里边住,也可以在里面办公,但是性质还是50年产权的商业房。

  有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有的可能不是,它对于商业办公还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些地下室的通风、换气、消防可能都达不到商业办公的需求。所以说地下室也是被禁止的。

  教育机构的办学场所,建筑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安全、疏散等条件符合有关规定。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其实教委的规定对房东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是会产生租房合同不能履行的纠纷。因为教委管教育,而没有教育许可证或者是场地不符合标准要求,就不让在这里开办教学机构了。

  不良后果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因为这和民办教育是不相关的,主要是由合同法来约束。

  看房屋的性质和规划用途。如果是单纯的住宅,把一层从住宅改成底商性质,或者将住宅拆墙打通对外出租,这个是不允许的,因为它的性质就是住宅。如果说一层本身在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时候就是底商的性质,二层以上是住宅,那么实际上一层底商和二楼的证还是不一样的,一层是商业证,可当作商业用途,二层以上则不行。

  一、注册深圳公司的流程1、公司的名称(深圳市+字号+行业+深圳公司)2、公司地址(地址需要出示准确的所属街道及道路)3、法人、监事人、股东身份证原件4、投资比例(股东两个以上提供准确比例)5、注册投资的金额(实行认缴制,能不用出资,但注册投资的金额必须有,**低三万)6、法人、监事人、股东个人U盾7、公司经营范围

  答: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但在真实的操作中,对于住宅是不是能够做为经营场所,每个地区都是有地方政策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政策允许,就能注册,如果地方政策限制住宅商用,就不可以,而且,多数情况下,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一般如果是属于一楼以上的住宅是很难注册的。若能,则需提供证明方可注册。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普通住宅也是能够直接进行注册公司使用的,进行注册的过程中只要可提供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而且不是用作影响居民安全或者是卫生环境的事情都可以有效的进行注册。公司注册的地址可以是租赁的房屋或者是自有的房屋,如果是自有的话需要出示产权证明。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性质除了住宅之外,也可以是商住、商业或者是办公。

  对于目前市面上比较流行的商住两用房,就更适合用来注册公司。依据相关的规定,公寓的使用的时间在40年或者是50年之间,如果是用于出租或者是办公,相对来说会比普通住宅的性价比较高。因为普通住宅更讲究的是居住的实用性,主要是为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商住两用房则更讲究方面性。在能保障正常居住功能的基础上扩展了办公的用途。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出示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若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5、公司营业范围(企业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答:住宅楼内的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且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做出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可以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