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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严管临街一楼住改商 小区住改商很扰民

发布时间: 2023-09-28 19:08:04 来源:半岛博鱼官方网站

  这不是个例。临街住宅“打洞”变身“黄金门面”,在武汉大街小巷都会存在。昨日,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武汉拟就“住改商”出台严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各相关部门。

  “按照现有法规,住宅没有变更性质之前作为商业用途,就是不合规的”,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和记者说:“因此,这次的细则,只是对现有法规进一步的解释、明确。”

  《物权法》第77条、《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9条,均规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必要时应进行听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遵守法律、法规,住宅要变商用,必须先报规划部门批准,再到房管局完成性质变更手续,并取得整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共同签署的‘同意书’。至少符合上述3个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工商部门才能发营业执照”,法制办人士解释。

  据悉,适用此次细则的,仅限于新办临街一层门面。对于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小区内高层“住改商”,暂时未纳入管理范围。

  眼下,市工商局对于住宅商用的情况,已暂停办理工商执照,相关负责人称:“需要等待细则出台后,再具体案例具体对待。”

  昨日,记者走访了九运长福公寓、华氏儒商花园小区、世纪华庭小区等,部分门栋80%住宅都已悄然变身商用。

  “住宅当然可拿来办公!”华氏儒商花园社区物业周姓女士称,“不存在工商检查的问题,我们这里80%的住宅都已用来办公,由于房租比写字楼便宜,相当受欢迎”。记者发现,对于住宅,儒商花园小区收取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对于办公则收1.5元。

  但有些居民却不堪其扰。“自从有了办公的,本来要输入密码的门栋铁门,就经常大开着,当然觉得不安全”,儒商花园小区居民张女士说;而九运长福公寓居民孔先生也对一层门面有意见:“米粉、汤馆虽然不产生炒菜油烟,但是餐厨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小旅馆则常常进出陌生人。”

  据市工商局2010年统计,武汉有60%以上的公司开在住宅楼里。而近两年来,“住改商”更是有增无减。乱“打洞”太多,滋长了“大县城”作风。市人大代表、江岸区四唯街党工委书记夏军勇称,辖区内22栋商住楼,餐馆就有约150家,“街道年年都会受理大量的扰民投诉,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禁止住宅商用”。

  广州、贵阳、郑州、合肥都曾叫停“住改商”,但未达到理想效果。“其实难点仍在于执行”,市法制办人士称:“长期以来,由于‘住改商’涉及到规划、房管、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反而造成执法主体模糊;再则,由于前有放宽营业场所先例,个体户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一般不看房产证,只看看租赁合同就行了,而租赁合同上根本就没有写明房屋属性,造成大量‘住改商’蒙混过关,基本上没有门槛。”

  按照初步设想,未来,对于无照经营的“住改商”,工商部门将是主要执法主体。首先清理临街一层门面,再逐步加大规范范围和力度。

  市法制办提醒,即便是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改商”,一旦需要变更执照,也将受到新规制约,如不满足条件,可能没办法取得新执照。

  “现在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房租2年内涨了20%,各式各样的小吃店却越开越多,竞争非常激烈!”在汉口九运长福公寓一层经营“江西汤馆”的女老板称,“成本什么都在涨,价格却不敢涨”。

  事实上,混迹于各式民宅的小商业,多半只能靠低价竞争;而不少有证有照的“正规军”,则饱受“劣币驱逐良币”的困扰。

  在武汉颇具口碑的老牌包子店“袁大头”店主叶桂云称:“武汉人习惯了低价买吃的,管理不严的情况下,偷工减料的小店都能生存,导致诚信经营的业主反而活不好。”

  “大量‘住改商’引起个体户数量暴涨,大家利润水准都很低,导致一些商户只能用投机取巧的方式,恶性竞争”,市法制办主任倪子林分析:“因此规范‘住改商’,可能会引起短期阵痛,但长远来看,对城市商业的利润水准,对商品的质量保证,都有利无害。”

  严管“住改商”后,原有的小个体户哪里去?倪子林称,“有堵有疏。未来,在新建小区内,将要求在规划阶段就考虑商业配套面积,也可吸纳不少就业。”

  此外,对现有的“住改商”也不会采取“一刀切”。对于居民欢迎的、住宅紧缺的配套性商业,规划、房管部门也会酌情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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