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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顶层业主在楼顶盖小房 考虑过邻居的感受吗

发布时间: 2024-08-03 14:06:38 来源:半岛bob/别墅区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尚东绿洲小区多位业主致电本报说,有业主在3号楼1单元的楼顶天台私建小房,不仅影响了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还埋下了安全风险隐患。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高层居住小区楼顶私搭乱建现象不乏其例。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高层居住小区发生火灾时,若高层业主跑不下来,楼顶就能成为逃生、避难的平台,如果楼顶被封闭盖房,这处逃生场所就失去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4月27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东岗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尚东绿洲小区。站在小区小广场看到,3号楼1单元的楼顶与相邻2单元的楼顶不同,1单元楼顶多出一间以砖石和玻璃为主材搭建的小房。记者看出,这间小房的外部整体的结构基本上已完工,暂无人员施工。此时,在该单元门前便道上,还堆积着一些青砖石。

  记者搭乘电梯来到顶层19楼。出电梯后,记者又走进安全出口的楼道里,这里有一小截通向楼顶天台的楼梯。上楼梯后,西侧一面灰色的铁门映入眼帘,此时大门紧锁,从门缝中望去,外面的楼顶天台已盖了房。

  据同楼业主陈海(化名)称,楼顶的小房属于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是19楼的一位业主所为。

  陈海介绍,去年冬天,这位业主就找来工人私搭小房,后来不知何故停工了许久,今年4月初复工。陈海说,楼顶小房的修建给其他业主增添许多麻烦,“用来装修的沙土砖石等等随意堆积在楼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水泥、砖块、玻璃那些沉重的建材,工人就用电梯往上运,结果导致电梯被压坏过好几次。施工现场没有一点安全保护措施,像房屋框架那种整体的结构,是由工人用绳索拉上去的,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出入楼都胆战心惊,有孩子的家庭都不敢让孩子在楼下玩儿。”陈海说,4月中旬,曾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处,勒令该业主停工,可对方只停了一天,第二天就又开建了。

  另一位业主汪洋(化名)称,私盖小房不分昼夜,施工噪音很是影响居民休息,这些实施工程人员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技能和资质,修建的小房的牢固性有待考证,“小房大部分是玻璃,要是不结实刮大风时万一掉下来砸到人咋办?”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行为很恶劣!”采访时,同楼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同楼多数业主都反对19楼业主在楼顶私搭乱建,也曾多次找过物业、辖区居委会、街道,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当天,记者找到社区物业,临近中午,几名工作人员正聚在物业门口聊天。当记者说明来意,他们对此事闭口不谈。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之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件事物业很无奈,其间多次去上门劝阻,可对方就是不听。记者再问详细情况,物业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随后,记者从裕华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此前城管部门也已派人去现场了解情况,确实属于违建,多次劝阻该业主无果。目前已经将备案材料上报给上级领导,等待做出处理。

  在位于建设南大街的阳光水岸小区9号楼1单元,这栋高为11层的楼顶上,就有一个占地约100多平方米的彩钢棚。此外,原本相通的1单元和2单元平台也被彩钢板隔开,只留下很窄的缝隙,成年人根本钻不过去。采访时,业主张健(化名)介绍,这个彩钢棚是2013年建的,“当时,顶层一业主在单元门口贴出通知,说因楼顶平台漏水,将于2013年5月29日做加固处理,在装修期间给邻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在楼顶平台放有个人物品,请各自谨慎保管。”张健说,大家都以为楼顶业主是要修房顶,可接下来大家发现,并非如通知上所说修房顶,而是搭起了大棚。为施工,还私自移动了两户业主家的热水器。其间,物业介入协调,但彩钢棚还是建了起来。时至今日,也没有拆除,“我还反映给消防部门,对方说是违规的,可建房业主就是不拆,只把彩钢棚开了一个小口。”

  “楼顶天台是一处很重要的逃生平台,如果发生火灾,高层业主可以暂时先去平台避难,等待救援。现在逃生平台盖起了大棚,实在不应该!”张健说。

  无独有偶,在山水郡小区的个别高层住宅楼顶也出现了“楼上楼”,顶层平台被个别业主占据了一多半建了房子,有的还连盖了两层。

  桥西区吉恒园小区也有业主反映,该小区私搭乱建成风,从去年开始,一些二层楼业主开始违规加盖成三层楼。

  楼顶平台是“逃生平台”,您知道吗?昨日,记者随机对50位业主进行了调查,发现多数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业主表示,他们从未留意过所住楼顶的平台是不是已经被人占用。

  “我们这儿没发生过火灾,我只知道发生火灾不能乘电梯,却不知道还能往楼顶平台跑。”采访时,阳光水岸小区业主张华(化名)说,对于高层居住小区的业主来说,他们一般很少上楼顶平台,也不太关心楼顶平台是否会被侵占,或搭建小房、棚子之类的。在得知火灾发生时,楼顶平台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后,她认为谁也不能私自占用这一重要的逃生平台!

  家住铁路34宿舍的业主刘建明(化名)表示,这些年,不论是新小区还是老小区,楼顶私搭乱建的现象慢慢的变多,多是“建很容易,拆很难”。“要是侵犯到谁家利益,比如热水器被挪位置等,可能会关心一下,除此之外,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认为,邻里间应该互相监督,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中,虽然没明确的文字规定,但从《规范》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单元同屋顶平台应该处于连通状态,部分高层小区单元之间也应该通过平台连通,平台门应处于敞开状态。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早在2011年,开通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并明确规定了火灾安全风险隐患的受理范围,其中就包括“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市民一经发现身边存在任何消防隐患,可以向该部门投诉。

  另外,当发生火灾时,多数情况是尽快向楼外逃生,但当高层业主跑不下来时,楼顶就成为逃生、避难的暂时平台,可如果楼顶被封闭盖房,这处逃生场所就失去了,后果可能会不堪设想。

  昨日,记者咨询了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他表示,高层住宅楼顶加盖小房不仅存在消防隐患,还会埋下高空坠物的隐患。首先,如果是由彩钢板搭建的小房、大棚本身就不符合建筑要求,不抗震、厚度不够、材质易燃,如果加固不稳,春秋风力较大的时候很有一定的概率会被风吹落,形成高空坠物,一旦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另外,楼顶搭建建筑房屋打钉固定钢架的时候,用力过猛,也会对防水层造成破坏,造成业主家漏水,“成熟的新建小区,业主入住时会签订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会明确规定不允许在楼顶等公共区域私搭房屋,对此,作为社区物业也有责任禁止业主私建小房。”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高层住宅楼顶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没有正真获得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私自在楼顶搭建建筑物,显然违法。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这侵犯了全体业主利益,全体业主有权要求侵权业主拆除违建,恢复原状,若不听劝者,还可以诉诸法律。

  此外,在房顶私自盖房的,这些房子都属于违建,影响了建筑物的公共安全。作为主管的规划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等都可以对违建者进行行政处罚,并罚款,叫停违建者的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